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千名硕博”人才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旗下现有一级子公司及监管企业17户,一级以下子公司65户,分支机构6户,资产总额469.0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楚雄州产业园区、数字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等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在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作为楚雄州主体信用评级AA的州属国有骨干企业,公司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前景广阔。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引进关键岗位人才,响应楚雄州委、州政府“千名硕博进楚雄”的行动号召。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诚招10名硕士及以上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透明、择优录用原则;


(三)坚持专业、品德、技能、工作经验与岗位相符原则。



金融、财务、法学、工程管理、国际商务、中文等相关专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信用等记录;


(三)具有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学术研究及教学领域声誉较高的高校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


(五)符合人才招引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四)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楚雄市永安路北侧本宽大厦1209室(集团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工作人员。


4.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报名有效。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用人部门、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从优筛选,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结合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拟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及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及录用


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应聘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通过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并由集团统筹安排上岗试用,合同制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考评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或调岗,进行再试用,再试用考评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


经正式录用后,薪资待遇不低于楚雄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水平。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在招聘的任何环节隐瞒实情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


(四)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宜由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华老师


咨询电话:0878-6087660。


附件:1.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千名硕博”专项行动招聘计划表


2.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千名硕博”招聘报名登记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网址大全|联系我们|手机版|商网

GMT+8, 2024-11-10 00:4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