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后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安保人员1名、会务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本市户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报名安保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45周岁以下,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有相关从业经验等人员可优先聘用。报名会务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一般为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留学的在读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此次招聘的安保人员主要从事市交流干部楼安全保卫工作,会务员主要从事市机关大院会议服务工作。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12月25日—27日(截止至当天下午5:30)。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报名的,可于12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市机关大院1号楼101房,联系电话:0663-8768280,联系人:杨先生)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后勤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或原件一份(本人填写并签名); 2.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4.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电子版1张; 5.属复员退伍、转业的,还须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企业类《入职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未合格的,视面试成绩递补。 (六)考察:考察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对招聘不产生影响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程序 参照劳务派遣人员聘用及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另议。 四、福利待遇 综合年薪3.6万元(含社保)起,提供食宿。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663-8768280,联系人:杨先生。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招聘有关事宜可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