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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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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工作经验和就业竞争力,我院作为韶关市浈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现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6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毕业2年内,年龄不超24周岁的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四)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善于沟通协调,能胜任综合管理、协助办案等相关工作。


二、见习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见习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填写《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gzjzg@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见习+姓名”。


四、确定拟招募人选

现场面谈。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及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签订《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发放,见习满3个月符合发放见习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在《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资格;已办理招募手续者取消招募,报名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见习基地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1-85511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o1TtUf27lue3xmjrLpR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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