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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清远校区)辅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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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理工类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共有14个二级学院,开设66个招生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万余人。建有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品牌(重点)专业6个,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

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学校入选东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强,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十强高职院校。2024年,学校在“软科”“金平果”“广州日报GDI”等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上位列全国民办高职第1位。

一、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等,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8.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

9.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播音主持、音乐与舞蹈学类等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辅导员工资待遇纳入专任教师体系,具体按学校工资方案执行,学校提供住宿,按国家规定购买“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为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档案挂靠、户籍迁移、职称晋升,此外,学校还有节假日礼品或慰问金、教职工用餐补贴、工龄工资、带薪培训,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两次旅游等福利。

四、应聘程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将个人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zcjzhaopin@gzccc.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清远校区+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收到面试通知。

报名时需要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辅导员应聘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整理在同一页);

4.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是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就业推荐表(2025届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

7.其他相关职称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等;

8.自我介绍视频(1分钟以内)。

请按要求一次性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对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联系方式

工作地点: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

学校网址:http://www.gzccc.edu.cn

简历接收邮箱:gzcjzhaopin@gzccc.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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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应聘表

原标题: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清远校区)辅导员招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rsw.gzccc.edu.cn/info/1028/34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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