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执行局书记员1名(男性)
2.执行局书记员1名(女性)
3.民事审判庭书记员2名
二、职位简介
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优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七)招聘其他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8-28周岁(即1994年11月25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11月25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3年11月30日9:00至12月7日16:00登录“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jmzzp2023)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进行校核。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应聘者近期蓝底色免冠电子照片(jpg、jpeg、 png格式,10kb到100kb)。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2.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生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3.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1)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
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因入围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资格被取消导致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速录技能测试
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时长每人不超过30分钟,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招聘信息。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符合本公告第三·(六)条所述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入围;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并均不存在优先情形,或均存在优先情形的,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考生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更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也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5.其他事项:考试成绩在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网、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六、递补
1.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职位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2.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录工作完成后,如1年内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在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1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补录程序按照本公告的招聘程序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前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mazhang.gov.cn)、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http://www.zjmzcourt.gov.cn/)公布。
(五)投诉电话:0759-2531532(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