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市两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考人数 11
报名时间 2023.11.16 09:00-2023.11.22 17:3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应聘条件 详见公告要求
根据《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33名,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sydwzk.cn/gdyjhzyzp2023”,点击“2023年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市两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上报名网址,在报名系统填写好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均可,20KB以上100KB以下)。
考生不得上传虚假照片或不规范照片(如生活照、半身照、翻拍证件照、手机自拍照等)。若考生不按规定上传照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部分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初审的应聘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还需在后续的程序中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若应聘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2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有时间限制的岗位条件(如岗位年龄、工作经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于2023年11月10日。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在笔试考试前3天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法院岗位(岗位代码:H1008-H1013)的人员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时长各10分钟。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要求达到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上,有一项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下(不含50字/分钟),视为速录不合格。
2.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阳江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司机岗位(岗位代码:H1005)的人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驾驶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驾驶技能测试主要实地操作汽车驾驶技能。
3.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岗位(岗位代码:H1015-H1023)以及阳江市海上搜寻救助中心(岗位代码:H1044)的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4.测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以上岗位人员,不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通过测试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5.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无需进行技能测试。
(三)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职位以及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司机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参加技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通过技能测试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合成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http://www.yangjiang.gov.cn/yjrsj/gkmlpt/index)。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相关事项
(一)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等情况可登陆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二)笔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166700。
附件:
岗位表.xlsx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