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现将我市第二批3家见习单位提供的11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16-24岁)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报名方式:联系相关见习单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
(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附件:1. 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pdf
2. 附件2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3. 附件3就业见习协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