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是黄埔区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领导下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现因工作需要,拟选录政府高级雇员1名。
政府雇员是黄埔区党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录岗位
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高级雇员1名。
(一)选录人员范围:
1. 2020年6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毕业的国内以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不限。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协调和筹备会领导日常会议及行政事务,辅助会领导进行决策。
2.辅助会领导开展各类调研课题,起草综合文字材料;采集、审核、整理重要信息、数据和专题材料,落实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辅助会领导开展综合管理和单位所列的重要专项工作。
4.负责单位信息宣传、公众号宣传等相关工作。
5.负责服务民营企业开展产业交流,协助安排和接待有关单位来访、视察、调研等专项工作事务。
6.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服从组织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踏实,细致严谨,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二、选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3年11月7日,即公告规定的报名前一天)。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曾在高校或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或获得过区级以上写作方面荣誉的,有一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后同步接受报名。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5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1)《广州市黄埔区工商联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曾在高校或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或获得过区级以上写作方面荣誉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黄埔区工商联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前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录工作全过程。在选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选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1)面试。以考生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考生按照命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完成相关文字报告材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选录职位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一般在广州开发区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黄埔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用人单位(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本岗位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拟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1 月3 日
(联系人:罗炜键,联系电话:020-82378901)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工商联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
(扫码获取)
点击此处进入文章,底部留言【广州市黄埔区工商联合会11月10日】获取联系方式
1、手机端;上方蓝色字体链接文章底部【留言】【中括号内容】
2、没有按以上操作的,恕不回复
3、按以上操作后,非节假日一般【一周内】【人工手动】回复您用人方联系方式,请耐心等待;非节假日【一周后】没有得到回复的,再看一下是否按以上操作。
4、需在该文底部获取第二第三第四家联系方式的,请按联系方式在哪?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