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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潮州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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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潮州市委、市政府对驻潮部队的关心关爱,潮州市本级、县(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拟面向驻潮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一)招聘对象

  随军前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本人自愿的驻潮部队随军家属。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5名,其中:市直、潮安区和饶平县各4名,湘桥区3名。具体详见附件《2025年度潮州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6日9:00至2026年1月4日16:00。

  2.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2025年度潮州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czsjrsjzp2025)(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线上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②毕业证书(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结婚证(PDF格式)。

  (2)线下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面向随军前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本人自愿的驻潮部队随军家属。应聘人员在报考前需向配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进行报备。驻潮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统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潮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①本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函;②报名人员现役配偶最后一次任职任免表和任职命令复印件;③报名人员配偶随军审批报告表或批准随军正式文件复印件;④配偶部队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情况证明;⑤配偶部队单位出具的未享受过其他方式安置的情况证明。以上非原件材料,需加盖所在部队单位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并附上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4.资格初审

  潮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并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工作将于2025年12月26日开始,2026年1月8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6.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者2026年1月15日09: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者妥善保管。

  7.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月18日,笔试时长为90分钟,即上午9:30至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方式内容

  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总体分数另行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各驻潮部队及有关网站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一)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二)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三)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2.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潮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列入体检范围的报考人员或最后岗位拟聘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可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有关人员可结合自身意愿按次序优先选择岗位组中的具体招聘单位,并列为考察对象。选岗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选岗过程中自愿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完成选岗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及各驻潮部队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放弃的处理方式

  报名后在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申请放弃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报潮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作为放弃参加本年度招聘的依据,今后此类考试可正常参加。

  已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自愿(自动)放弃,以及考察、拟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需签订自愿放弃招聘资格承诺书,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潮州市面向驻潮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同时不再纳入潮州市今后的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的对象范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或工作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咨询,电话0768-2299106。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2025年度潮州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xlsx



内容来源: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tzgg/content/post_3974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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