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92年。2007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深发〔2007〕18号),明确规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是“直接为社会工作制度配套的行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始终围绕“充分发挥‘保障中心’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这一核心任务,一方面履行行业自我规范和自我服务职能,通过开展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继续教育、人才安居、关爱基金、激励表彰、投诉维权、政策倡导等服务,推进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权益保障和稳健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督导培育、服务绩效评估等措施,有效促进深圳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提升(更多信息请登录协会网站www.szswa.org.cn查阅)。
根据工作安排,协会现公开招聘实习人员若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实习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行政管理实习生
人数:1人
实习部门:办公室
岗位职责:
1. 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整理、资料归档等;
2. 支持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发送、会议记录整理等;
3. 协助处理员工的考勤、报销等人事行政相关事务;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 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有责任心,能够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4.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名称:项目管理实习生
人数:2人
实习部门:专业发展部
岗位职责:
1. 参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
2. 参与项目评估工作,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撰写;
3. 协助组织项目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 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具备良好的团队协助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3.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实习期及待遇
一、实习期
3个月以上
二、实习待遇
1.提供实习补贴。
2.实习期满获得实习证明
实习地址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园)
申请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求职信以及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office@szswa.org, 邮件标题请注明“实习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755-25832816-801/817 陈老师 王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