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名,具体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考生除符合岗位表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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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 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至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鼎湖区人民政府大院行政大楼二楼鼎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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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1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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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公告来源于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如需查看完整公告或下载报名表,请登录原文网址: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jgswglj/content/post_29005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