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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大塘街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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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4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越秀区大塘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助老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50-55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

  3.有志于从事街道服务管理工作,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能按工作需要接受加班或夜班。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确认报考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大塘街道办事处6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0-83816406。

  4.报名要求:自行打印《越秀区大塘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点报名。

  5.应聘者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小一寸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资料除个人简历、相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考单位将从本次报考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附件:越秀区大塘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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