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
详见《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具备从事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有从事本项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5年8月14日后出生);
5.遵纪守法,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能够按照时限通过政审且合格。
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按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配备数与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招聘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08月14日起至08月18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搜索登陆“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公众号(按照信息栏-招才引智-报名表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本公告要求的《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并附上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整本、③有效学历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SZHCG88@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资料提交成功。
(三)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网上审查,应聘者完成报名后,工作人员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扫描件资料进行审核,提交的资料应当清晰、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理论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五)考试
1.理论测试
(1)理论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60分)和论述题(40分))。
(2)理论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理论测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理论测试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如若资料不齐全,不予参加理论测试。
根据理论测试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测试、面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分为打字和模拟开庭记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打字满分40分,模拟开庭记录满分60分。
(1)打字内容为测试一篇作品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考试时间5-10分钟。
计分标准:综合正确率以及每分钟正确字数进行评分。正确率未达到60%的计0分,达到60%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以每分钟50个正确字为60分基准,以130个正确字为10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5分。
测试系统显示成绩每分钟高于50个正确字的,每多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上加0.5分,超过130个正确字的,按100分计;成绩低于50个正确字的,每少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分上扣0.5分。正确率及正确字计算,包括标点符号。
(2)模拟开庭记录为播放一段庭审视频,考生即时记录庭审内容,测试记录完整性、逻辑性及归纳总结水平。考试时间15-20分钟。
计分标准:根据庭审视频,记录完整性占比30%,记录逻辑性30%,归纳总结水平40%。
以庭审视频为依据,评卷人根据考生记录的完整性、逻辑性及归纳总结水平进行综合评定。
地点待定,将在技能测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
(1)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如若资料不齐全,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为笔试入围人员,在入围人员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能力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依次按照理论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入职体检、资格复审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3.组织资格复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应聘岗位资格、个人无犯罪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情况等进行资格复审;
4.组织考察。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聘用
递补聘用为进位递补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应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68—26868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附件: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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