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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穗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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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越秀区穗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称:穗青社工)(原名广州市青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于2012年在广州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广州市4A级社会组织,组建有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及妇联。是广东省唯一一家参与“国家标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起草的社会组织。

发展使命:“促进青少年全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融”。

发展宗旨:“专业为根尽己任,以人为本强服务,立足社群促和谐”。

发展理念:“助人自助、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增强权能”。

穗青社工一直致力于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素质以适应不同的服务需求,机构对于各项目服务实行多维评估方式,确保服务专业性,获得国家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同,荣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案例大赛一等奖”、“第二届全国社会工作微课大赛”、“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优秀项目”等荣誉。

岗位名称:一线社工

招聘人数:若干名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职位薪酬:4000-4500元/月(视个人能力资质而定)

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调查评估工作。

2.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解矫、信息化核查、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日常监管工作。

3.运用专业的社工工作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进行初始评估,进行数据分析研究,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司法所年度教育帮扶服务计划,组织落实每月司法所集中教育、公益活动,以及专业的心理矫治、适应性帮扶类个案服务。

4.协助司法所做好需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为矫正对象提供跟踪帮教、过渡性帮扶安置、建档等服务。

5.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整理,将数据及时录入各类相关工作系统,填报各类表格数据;

6.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案例撰写及其它需要本岗位完成的指标工作。

7.协助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持有社工资格证书;

2.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教学经验;

3.有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其他非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基层相关领域工作半年以上的。

招聘人数:若干名

工作性质:实习生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职位薪酬:1800元/月(实习期6个月以上)

1.协助社工开展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社会工作实务服务。

2.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如后勤、宣传稿撰写等。

3.协助完成行政、人事工作等。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社会工作相关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期3个月。

2.在校期间对专业课程有扎实的功底,有过专业实务实习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协助社工开展日常服务规划并有效执行,有实习经验,能够接受天河区内开展活动为佳。

u劳动保障:购买五险一金、每周双休、带薪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等

u个人成长:带薪培训、督导陪伴、购书基金、晋升渠道通明等

u工会关怀:健康检查、节日福利、活动团建、生病生育慰问等

u福利补贴:高温补贴、绩效考核金、评估激励金

1.投递方式:将简历投到zp@gzqgsg.com,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注“姓名+应聘项目及岗位+预计到岗时间”,面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简历: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请务必说明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形式以“附件/超大附件”提交。

3.面试:收到简历后,我们将会于1周内约见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静候佳音。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不另通知。

4.结果反馈:约见后1周内联系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不另通知。

5.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00107

  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0楼201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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