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印发的通知》(汕市发〔2023〕5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市卫〔2024〕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引进学科带头人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为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开展区域性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临床医疗急救、治疗和护理;宣传卫生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医疗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医院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各级人员的健康体查及征兵体检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工作;承担突发性事件如地震、灾害、战争、交通意外、疫情流行等的医疗救治;完成政府和卫健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近年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稳步推进新院区项目建设进展,不断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得到快速发展。2023年10月,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了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新院区投入运营后,将在强化原有科室的基础上,新建介入手术室、胸外科、神经外科、肿瘤科等科室,完善五大中心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学科带头人资格条件需取得医学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并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技术资质,年龄63周岁以内(以发布招聘公告的当天计算年龄)。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时间及范围
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学科带头人从事应聘学科的临床医疗、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场化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薪酬待遇。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采取“随时报名、随时审核、随时考核、随时聘用”的形式,岗位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rmyy388@21cn.com,标题备注“姓名+应聘岗位”。潮南区人民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招聘情况及报名是否成功。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次应聘限报一个岗位,若应聘不成功,3个月后可重新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2)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若应聘岗位已完成人员聘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将应聘人员列入人才储备库,待岗位空缺后,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邀请人才储备库的应聘人员重新报名参加应聘。
(3)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
(4)本次人员引进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名材料包括: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各级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岗位要求的技术资质和身份证等证书的扫描件;对开展工作的设想、计划和要求。按实际情况提交近五年工作总结;相关治疗、手术、操作等记录;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清单及佐证。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分为初步考核和正式考核。报名成功后,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考核公告。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考核,初步考核结合应聘人员业绩成果、个人意愿、人岗适合度等择优确定为正式考核对象,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在初步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初步考核结果。
确定为正式考核对象后,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正式考核,正式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若有多人参加面试,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考核合格人选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九、考察
拟聘用人选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证明。
十、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公众号给予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按照招聘程序审批通过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条款签订协议书。
十一、人员管理
学科带头人聘用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处分。
十二、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0754-87752239)。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