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由茂名市政府同意设立的统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简称“市综试办”)设在茂名市商务局。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专业优先考虑;
5.具有电子商务从业经历经验,熟悉电商业务者优先;
6.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业务素质,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在原单位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行业调查与研究,推动综试区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的制订与落地;
2.统筹指导茂名市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3.开展跨境电商行业招商引资,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承担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统筹与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6.办文、办会及政府机构运作日常事务;
7.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薪资待遇
获聘人员将安排到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设在茂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按照每人每年包干经费8.4万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包含各类补贴、“五险一金”等。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 报名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10号市商务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668)227205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现场报名请提供纸质版材料,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综试办报考+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mmsswj2272056@maoming.gov.cn;
(1)报名资料:《茂名市综试办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4)若有获奖证书和发表文章,也请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网络报名资料审查:选择网络报名的考生可能会被要求接受现场资料审查。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时。
2.笔试地点:茂名市商务局8楼会议室。
3.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评分,卷面总分100分。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一星期后在“茂名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是否入围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5的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茂名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办支付。入围体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则根据总成绩由下一位递补。体检结束后,我办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茂名商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668)2272056。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聘用人员与茂名市人才集团签订劳动项目合同。
附件:茂名市综试办招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