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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开招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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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梅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募是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专门为高校毕业生设置的工作岗位。共计划招募60名,具体招募岗位安排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指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至报名日;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六)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募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连续性工作的人员;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七)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内的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明确,服务期间统一按此标准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应聘的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公开招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特困职工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有效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提交的材料按《报名表》中的资料顺序排列装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五)报名资格审核

  招募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不符合招募对象基本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留意手机信息。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首先从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等额招募。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为综合类,考试命题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

  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拟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和岗前培训由各招募单位统筹安排。

  (二)聘用

  招募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标准、考核管理机制等细则。

  九、补录

  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按规定依次安排补录。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专项招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梅州市公开招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梅州市公开招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地址一览表.xlsx

附件3:梅州市公开招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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