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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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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营造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

  (一)招聘岗位:广州市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对象:在花都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奉公。

  2.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强,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带头作用,实绩突出。

  3.热心为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现任广州市花都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花都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前置学历合法有效)。

  6.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含)后出生〕,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7.表现优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以来,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省级以上创建示范称号;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以来,所在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管理工作优秀(成效明显,有关工作受到区级以上通报表扬、肯定推广或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以来,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荣誉1次及以上;

  (4)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5)具有其他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情形,此项需由镇(街)党(工)委出具推荐函,并在镇(街)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8.身体健康。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被认定负有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根据《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表》选择报考岗位,每名符合条件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至2024年8月9日(星期五)(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2),按照《报名和资料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到任职社区所在镇(街)党(工)委,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镇(街)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4。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在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资格审查:镇(街)党(工)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上加具推荐及审查意见。镇(街)党(工)委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到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1号楼2楼1208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人社局联合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相应进行调整。取消招聘的岗位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单项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社会工作实务知识及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人社局1号楼2楼1208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2.面试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考试单科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若仍出现同分,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将以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专业水平、应聘资格、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基本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有关单位的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911262

  监督电话:020-3689908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表.pdf

  附件2: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和资格审核材料清单.pdf

  附件4:镇街联系电话及地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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