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从事交通管理、监所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退役军人,年龄18至25周岁,有A1驾照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见附件1)。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11:00至9月28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并且不再受理补充资料。
网上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