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工作开展需求,经研究决定,2023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项目副经理1名;
2.项目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男性年龄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即1978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即198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统筹管理能力及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有专业技术职称、街道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身体健康,既往至今,无传染性疾病,无基础疾病,品行端正,积极乐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员村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应聘本人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新街5号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办公室报名(请先电话预约)。
(三)报考要求: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面试及入职体检。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影响资格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应聘人选从先到后依次递补应聘对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转正后工资按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应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因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时间调整的,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四)本公告及录用最终解释权在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0-8557056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员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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