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东莞市南城街道招聘工作人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2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 东莞市南城网格管理中心、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东莞市南城政务服务中心等上述单位委托我司公开招聘共7名工作人员,被录取人员将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东莞市南城网格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招聘工作人员4名、东莞市南城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等相关情况

       年薪详见职位表。年薪含个人及单位部分五险一金。

二、 应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研究、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5日至6月21日17:00

(二)网上报名方式

        资料要求:

       (1)身份证扫描件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插入电子版报名表内);

       (4)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1份;

       (5)报名表  1份 。

        应聘者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nsrcfwzx@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编码+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请应聘者在报名期间关注微信(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往后相关通知将在公众号内公布,请各应聘者及时留意相关信息。

(三)联系地址和电话

        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沙苑市场办公室二楼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2008838

(四)资料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并在微信公众号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以及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划定。

       1、笔试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内发布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但用人方有权放弃该岗位的招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临场应变、综合分析和专业知识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录用

       1、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东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将对其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拟录用人员所有资料无误后,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东莞银行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到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 相关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及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有权放弃该岗位的招录。

       4、本通告由东莞市宏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址大全|联系我们|手机版|商网

GMT+8, 2024-11-23 02:5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