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能力与学历。
(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相关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招聘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本次招聘邮箱nsgtgs@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按“报考职位_报考人员姓名”格式命名,如“化妆师_张三”。现场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南山公投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一座首层。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字版;
(2)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4)本人毕业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5)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及后续学历,打印时间为近1个月内);
(6)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核
1.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以继续开考。
2.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公司根据报考条件和任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5.考生的报名资料原件需在面试环节进行查验。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无违纪犯罪证明等材料,不能提供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三水区南山镇“绿韵南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公司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要求准备入职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辞退。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公司研究决定。
(三)报考人员的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接受报名的第一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xlsx
附件2: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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