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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环监所公开招聘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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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充实环卫工人队伍,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海幢街环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主要从事垃圾清扫、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及投放点管养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街道环监所安排,因工作特殊性,实行六工一休工作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三)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C1或以上驾驶证照者优先;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职位

2024年6月17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5年6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杏林大街8号3楼),联系电话:84397479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填写《海幢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网上可下载),提交学历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需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承诺其在报名时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证材料属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该协议;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双开”人员,以及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的适应性和综合能力等;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岗前试工。对面试合格人员安排试工三个工作日,对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安排入职。

(五)入职体检、政审

1.体检。面试通过的,由环监所通知体检,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等方式。

(六)工资待遇。合格入职后正式录用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执行,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每周六天工作制。具体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海幢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环卫工人职位).docx

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7日

原标题:海幢街道环监所关于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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