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腾冲社区居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单位管理,品行端正,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45周岁以下
(三)性别:男性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高中或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乐从户籍优先,粤语、国语流利;
(六)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七)能适应24小时轮班的工作要求。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治安队员:
1.有吸毒史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治安队工作的。
报 名 事 项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6月19日前办公时间内到腾冲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细海北路1号,咨询电话:28333102 谢小姐 )。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大一寸相片一张;
(2)摩托车驾驶证复印件;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 考 方 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
2、政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政审的人选。
3、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试用、录用、待遇
1、招录治安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试用期满按程序录用,待遇按腾冲社区居委会治安队员相关待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