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医院长远发展,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于2024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批。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简介
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总建筑面积15.3万余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2.9万余平方米,一期规划床位数800张,专用研究科研场地2700多平方米。该院是由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圳对口全额帮扶河源市建设的三级综合医院及重点民生项目。项目总投资16亿元,采取“深圳建设、整体移交”的模式,为深圳投资规模最大的对外援建项目之一。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暨南大学负责具体运营管理。
医院现已开设临床专科39个,其中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河源市临床重点专科4个。2023年4月,医院成为河源地区首家市级癌症防治中心。医院配备3.0T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流式细胞仪、活体成像、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高精尖设备。拥有一流科研平台,专用科研场地2700多平方米,也是河源市首家获批省重点实验室的医疗机构。
02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03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67人。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岗位管理,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04
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05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用户登录后选择招聘项目:
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三)资格初审:从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审核,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有多个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要提交);③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④个人简历一份;⑤工作经历证明;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有多个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要提交,且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⑤个人简历一份;⑥工作经历证明;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须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作工作年限。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学核心主干课程一致的,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可以报考。
3.本方案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学历和学位(除当年应届毕业生外)、资格条件、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点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方可报名。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单位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须与工作证明上的单位一致)。
06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岗位代码20240601-20240628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代码20240629-20240640的人员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在河源市设置笔试考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考人员填报的手机号。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岗位人才需求及报考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
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对象未达规定比例的,将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同时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在河源市设置面试考场。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栏目上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后续环节人员名单。
07
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体检人选,由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需复检的应聘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执行。
08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栏目上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9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010
其他
(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医院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医院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762-383696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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