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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用就业见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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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2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切实增强青年岗位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石潭镇决定设立见习岗位10个。现将招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为登记失业状态,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失业之后)。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3.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

  4.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用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0日,请有意向报名者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合则约见,经面试合格后按程序录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石潭镇新民街2号);

  3.报名材料:

  a.个人简历。

  b.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c.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d.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e.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

  f.如以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二)网络报名

  报名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云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matterHandling?type=1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完成注册认证登录后,按主题办事选择“就业见习”点击“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进行个人求职信息填写和就业见习岗位查询,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

  四、其他事项

  成功聘用者,将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每月工作补贴1620元,并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工伤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625233。

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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