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现公开招聘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名。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纪录;
(二)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综合应急救援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曾从事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四)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
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学历及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
作能力及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工资3820元/月(基本工资1620元+执勤补助22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全勤奖、执勤补助、绩效奖、超额完成奖、五险一金等,约8万元/年。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免费统一发放,包吃住。
(三)每月轮休8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好《公开招聘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统一压缩发送至SZHYJ8115133@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如有不明,请联系:8115133(唐小姐)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能、理论、面试、政审、公示、体检等。
(三)有关考试事项
1.考试时间: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2.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分、体能测试占40分、面试占20分,构成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总分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围。
(四)政审、公示
用人单位联合市公安局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核实有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政审通过后,用人单位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
用人单位将参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为期30天(试用期)封闭式集训(含15天基层队站实战训练)。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岗位工资和执勤补助,不包括奖金、高温高危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韶关市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2:
评分标准
1、体能考核(40分)
(1)应急救援队员考核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三项评分标准按照年龄段划分。
(2)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2、笔试(40分)
笔试主要内容为业务理论知识。
3、面试(20分)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应聘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