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吸纳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充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力量,增强企业活力,现结合企业的发展及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对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有感情,有治企兴企、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理想追求。
2.认同国资国企文化价值观,认同企业发展的理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应急应变能力。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5.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没有与履职要求相冲突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勤勉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6.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要求。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8.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中的学历水平。
9.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前一天。
10.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本次招聘岗位分普通岗和技术岗两类。
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四)岗位待遇
具体岗位待遇以公开招聘岗位表约定内容为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名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面试、确定拟聘人选、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需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投递到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企业—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8日。
3.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各类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等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不得漏填漏交,如因信息填写、提交资料不完整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要求:
(1)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工作岗位,重复报名的视为无效,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58-8638010
6.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邮箱:gnxczjgq@163.com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招聘企业根据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名单报县国资局。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等;面试官由县国资局与企业选派面试官代表共5-7人组成,考生面试最终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平均数得出,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一半以上面试官面试不通过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公司综合考虑并按照最终成绩先后排序后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县国资局审查,确定拟聘人选。
(六)背景调查和考察
招聘企业负责背景调查相关工作,拟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验证、最高学位验证文件、过往工作履历证明文件、单位评价,以及提供由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个人征信等材料供企业进行核实,最终形成背景调查材料。
(七)体检
经背景调查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组织实施,按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付,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解除合同;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由县财政局(国资局)组织实施。
附件:
1、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doc
2、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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