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市征兵办工作质效,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文员1名(见附件1),主要协助开展征兵、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等新闻宣传业务。招录后人员身份为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与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国防事业;
4.能胜任机关业务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
2.有军队工作经历者;
3.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作品,或从事新闻报道工作1年以上的。
三、人员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按照同类劳务派遣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二)食宿保障:工作期间,统一保障伙食,根据需要提供午休宿舍。
(三)休假:带薪年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材料(文件夹压缩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y276020985@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8:00至5月17日18:00。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
4.联系方式:朱小姐,电话:0758-2961035,18818428534。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由2个项目得分加权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所有考生笔试后按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环节。体检和政治考核均合格者,按照1:1确定总成绩第一名为拟录用对象,出现人员放弃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拟录用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合同1年1签,试用期为1个月,自报到之日起算)。
五、注意事项
(一)参聘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避免上当受骗;
(二)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参聘人员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联络不上所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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