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南城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01
招录岗位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13名,安排到派出所或交警大队工作;文书助理1名,安排到交警大队工作;机动处突13名,安排到巡警大队工作;工勤人员5名。
二、招录条件和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招录对象:
1.勤务辅警: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4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
2.文书助理: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4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写作经验者优先录取,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经验;
3.机动处突:年龄在20至25周岁(1999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男性,净身高1.7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4.工勤人员:男性,年龄在45周岁(1979年4月26日)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1979年4月26日)以下,持有健康证,有厨师证优先,初中以上学历,专门负责后厨岗位职责;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能力及相关要求;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履行好职责、义务;
(六)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承受假日、夜间值班等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0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0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0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0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0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0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0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0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0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2
报考程序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本轮招聘仅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莞太大道158号。
资格审核(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料清单):
一、报名当天需携带以下1-7项材料(如报名当天无法提供齐全1-7项材料将视为报名失败):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合计三面);
3、学历材料(需提供已毕业的学历材料):
(1)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明(证明由人社局或当地教育局出具盖章),合计两份学历材料;
(2)全日制大专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验证报告(报告由学信网上开具),合计两份学历材料;
(3)全日制本科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和学位验证报告(报告由学信网上开具),合计四份学历材料;
4、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无则无需提交);
5、驾驶证复印件(无驾驶证则无需提交);
6、如曾服兵役,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7、需提前准备好家庭主要成员身份信息(包括外祖父、外祖母、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亲、配偶母亲、子女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二、8-11项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8、一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9、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内容包括:常规体检、心电图、胸透、肝功能4项)
10、东莞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11、如曾在公安系统内其他单位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在职期间并非因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等被辞退)。
03
笔试
01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02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04
体能、面试和心理测评
01
笔试后,我分局将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的人员范围,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运动服)、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上述三项测评共需半天完成。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无需后续的流程。
02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03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生在参加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测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由考生现场通过线上答题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04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05
体检和考察
01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02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03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分局将电话通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
06
公示与聘用
01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
02
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南城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录用。
07
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公用经费等福利待遇,根据学历的不同情况,机动处突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12-13万元/年/人,勤务辅警、文书助理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10-11万元/年,工勤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7-9万/年/人。
08
其他事项
01
报考人员应该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考环节,视为放弃此次应聘。
02
本通告由我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9—2240381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翟警官、曾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