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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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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具体请看《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表》



(一)报名环节: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环节:【面试】-【体检】-【试工】-【公示】-【聘用】



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投递邮箱:qysdsrmyy@sina.com。各位应聘者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择优筛选,投递的简历不符合简历制作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考虑。符合择优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应聘考试。另外,符合医院专科学科带头人规定的应聘者,可备齐学科研究方向相关资料面议。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通过安排拟聘试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拟聘人选确定后,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入职。



因体检不合格、试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763-3397973


邮箱:qysdsrmy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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