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县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县公安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专)学历以上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4年5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惠来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3年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0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名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仔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5月10日23时59分59
(二)资格审核及确认: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15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信访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确认资格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双面打印);
(2)毕业证书;
(3)身份证;
(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
(5)本人大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退伍证、驾驶证等)。
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三)准考证:网上报名并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9时至5月25日23时59分,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五、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二方面: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50%计入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惠来慈云实验中学高中部。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安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初定于2024年6月上旬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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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七、面试(满分100分)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含末位并列分)。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对象须按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
十二、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签订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政工办每年定期联合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待遇保障
获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首次评定层级工资总额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惠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惠公发〔2021〕26号)确定层级工资,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3400元至4000元,并参加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责)。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惠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办 0663-6681854
详情请关注县公安局“惠来警讯”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
附件1:来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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