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行政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职位简介、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
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程序
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rPDzix7.aspx# ,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4月18日17:30关闭报名系统。)
3.网上提交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5)退伍军人证(报考行政辅助人员B职位的退伍军人提供);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的除外);
以上材料请上传图片或扫描版(jpg或pdf版)。
(二)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考者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等图片,以免影响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会电话联系报考者,报考者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报考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联系不到报考者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名结束后,考生可在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成功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项目
1.行政辅助人员A职位: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2. 行政辅助人员B职位: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笔试:职业能力测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听录音播放,录入文字内容。
2.体能测试:
①2000米跑、②10*4往返跑、③50米跑、④立定跳远、⑤坐位体前屈、⑥握力、⑦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限1分钟(女),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标准》及格分数以上的计为测试合格,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4.面试: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报考行政辅助人员A职位者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后续体检与考察环节。
(三)考试项目成绩占比
1.行政辅助人员A职位: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30%、4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行政辅助人员B职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40%、4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 体检与考察
1.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3.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由本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本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fayuan.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聘用后发现报考者通过虚报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院将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出现职位空缺。
是否递补,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面试、放弃聘用的除外)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本院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可在总成绩合格的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也可另行组织招聘考试进行录用。本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本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六、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行政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方案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10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无法按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佐证材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联系电话:0757-86310943。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5311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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