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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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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企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公开招聘1名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镇属企业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工商管理类专业;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6.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听写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9.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三)薪酬标准

根据企石镇属企业人员薪酬标准确定。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18日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

(1)《2023年企石镇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必须插入本人免冠电子照片)(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学位、英语相关证书扫描件。

将上述资料(1)至(3)扫描件整合成一份word文档,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以“姓名 性别”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szzb07@163.com。

(四)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企石镇党建工作办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并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录用程序

(一)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政审人选,由企石镇党建工作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政审,如有出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企石镇电子政务网”( http://www.dg.gov.cn/qishi/)公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录用人员将由镇属企业聘用,具体工资标准参照企石镇属企业人员薪酬标准确定。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69-86662010、86661010(企石镇党建工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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