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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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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实际工作需要,珠光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要求


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一)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粤语流利。


(二)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


(三)服从应聘岗位调剂。


(四)服从错峰时间弹性上班(含晚上、节假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珠光路54号珠光街道办事处首层政务大厅20号窗口。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网上打印并由本人填报签名的《珠光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电脑操作测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前2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在符合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的情况时,将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的情况,在越秀区信息网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用工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员后电话通知。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珠光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305226,联系人:周小姐。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珠光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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