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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事务职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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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7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职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界定


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24年3月26日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火炬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事务职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员相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305392053@qq.com。咨询电话:0760-28139113。


(三)报考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将此表格及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一并发送至1305392053@qq.com(QQ邮箱),考核当天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2、应聘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五、招聘考核


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分100分);以上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将按照考核总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职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可按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26日


原标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事务职员(会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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