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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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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名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义务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10室)。


2.资格审查要求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大专以上学历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④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⑤个人简历表(可自行下载填写或到现场填写)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报名材料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要素。


(三)政审


通过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计生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作政审使用。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将通知拟聘用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村委会将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横荷街村(社区)自聘人员相关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


杨小姐:0763-3367106


五、相关声明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六、其他要求


(一)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附件1:横荷街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个人简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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