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发展需要,优化护理团队结构,提高护理队伍素质,推进护理高质量发展,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301号令”(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招聘护士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护理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临时工,与本院相同岗位临工同工同酬。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已婚已育者优先考虑聘用)。
(三)须取得护士执业及以上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日(即2024年1月14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现场资格审核、考试、面试。报名地点:高州市根子镇卫生院综合大楼六楼办公室。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罗翠芳,13727711068
刘 影,13437550026
麦华凤,13553683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