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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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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注本场考试根据工作需要,茂名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0日后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到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各局(办)从事机关公务辅助工作,实行合同制管理,执行茂名高新区政府雇员薪酬待遇,月薪约5800元(不含绩效),购买五险一金。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报名后,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原因需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的,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及时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茂名高新区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1);②身份证件; ③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等证书证明;④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⑤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⑥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5.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附件:1:茂名高新区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


2:2023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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