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通过搭建优质企业与优秀退役军人供需对接平台,筑牢退役军人就业基础,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12月14日举办“2023年汕头市冬季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现诚邀各用人单位提供优质岗位报名参会。
活动主题
2023年汕头市冬季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
举办地点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招聘大厅(嵩山路213号)
举办时间
2023年12月14日上午09:00-11:30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单位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汕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
驻汕部队随军家属
烈士子女等其他优抚对象
活动介绍
为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求职招聘、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确保用人单位能便捷、精准吸纳退役军人这一优质人力资源就业,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退役军人作为优质人力资源的
优秀特质
退役军人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锻炼,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他们纪律性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忠诚度高,是企业招聘的优质选择。
近年来,随着“人才兴军”战略实施,部队培养了一批既有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又有军人坚毅气质和强健体魄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各用人单位充实人才的优质首选。
部分吸纳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2、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含退役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20%以上、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为10%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参会对象
1、参会单位必须是“汕头人力资源网”正式会员;
2、会员企业
用人单位通过“汕头人力资源网(网址:st.scjhr.com)”,点击“招聘会”栏目选择相对应的场次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3、会员失效企业
需提供汕潮揭人力资源平台入网协议延续会员有效期(可扫描发送至2538954069@qq.com),续会员后参照第二点报名;
4、非会员企业
用人单位登陆“汕头人力资源网”(网址:st.scjhr.com),注册汕头人力资源网会员(注册流程如“汕头人力资源网会员注册开通流程”图所示),由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实时审核,开通会员后参照第二点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