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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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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6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和学历要求


  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将简历(电子word版)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打包以附件形式发到:kpylbz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考生姓名+电话号码”。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0-2229805。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下午17:30止。


  (二)初审和筛选


  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招聘单位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列入面试人员名单。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


  1.时间: 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定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拟定录用人员。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其他事项。


  若有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宜录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


(一)工资、福利等待遇面谈,录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合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开平市人民东路5号2幢。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0-2229805。


[url=]附件1.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1118).xlsx[/url]
[url=]附件2.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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