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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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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充实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队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要求详见《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8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晚上值班备勤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军籍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三天(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二)报名地点:阳城镇文昌路人防大厦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7883428。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军人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同版)和《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其他单位在职(岗)协管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阳城镇文昌路南人防大厦二楼办公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报名结束后将对成功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到、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5.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期间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需提前做好交通及食宿安排。


  (二)成绩


  1.面试成绩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为100分。


  2.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与递补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征信记录原件。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2.因无人报考或递补后仍出现报考职位空缺的,可在所有报考的考生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录,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


  (二)聘用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年3.6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月工资按转正后月工资80%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聘用人员需服从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单位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四)招聘工作中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五)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相关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8342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职位表.doc


  附件2、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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