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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阳山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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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法院政府雇员的招录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需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8月21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5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考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公文写作,有文书写作基础,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8日共六天(仅限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阳城镇工业大道169号阳山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763-7818291、0763-7818292。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学位证、驾驶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奖情况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审查后退回原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可不用提供,录用时必须提供)。同时提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同版)和《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在职(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四)资格审查: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29日-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到阳城镇工业大道169号阳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打字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及录用

考试采取打字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打字测试

打字测试时间、打字测试地点、打字测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打字测试,打字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打字速度不达60字/分钟的不设分值,60-70(含70)字/分钟的统一定为60分,70-80(含70)字/分钟的统一定为80分, 80字/分钟以上的统一定为100分,均以正确字数计算。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打字测试分数达60分及以上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根据打字测试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5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打字测试同分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与递补

1.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法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学历认证原件。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2.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若出现辞职或辞退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按照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聘用。

七、审核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审核聘用、待遇

对拟聘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聘用单位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2.考生报名表所填写联系方式与地址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无效或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相关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九、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18291、0763-78182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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