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南机编发〔2019〕16号)和《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潮南机编发〔2020〕40号)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潮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事务性工作;协助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潮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购买服务人员1名,该岗位职责主要是协助做好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会计方面有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7日后出生)。
5.具有会计从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6.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由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委托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通过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2天。
2.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五楼)。
联系电话:0754—89961836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通过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发给《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按照岗位条件审核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公示。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人事档案委托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与聘用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合同聘期为两年一签,聘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考核结果,提前一个月提出办理续聘或解聘意见。事业聘用人员待遇按《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
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上级批复和工作需要需继续招聘的,可优先续聘。
四、发布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