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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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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委人才发〔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市建工集团下属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聘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汕头市委、市政府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于2018年10月通过整合多家市属建筑板块企业组建成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勘察、规划、咨询;建筑相关科研和专业技术服务。

 集团属下主要骨干企业共拥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15项施工资质和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连续多年被国家及广东省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共创工程质量最高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4项。

   (二)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系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于2019年12月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建工集团负责组建成立。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北岸市管公共排水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改造和市区主干道、重要区域的内涝布防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服务以及“四洗”专项治理,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创建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公司目前共管理运营约939公里公共排水管网、13座泵站及120座涵闸,配置中大型各类专业车辆56部,其中管道清疏作业车辆35部、应急排水抢险车辆21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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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竞业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和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汕头市市属和区(县)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分类汇总打包压缩,并发送至建工集团电子邮箱stjgrlb@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岗位招聘信息同步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发布,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投递简历后,同时需将应聘材料按上述要求发送至建工集团电子邮箱。建工集团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报名地点为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一楼(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

  3.报名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扫描版本、现场报名提供复印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初审

  建工集团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网络报名的,于2024年11月2日前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应聘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应聘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应聘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3)若提供材料为外语,需提供翻译件。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日上午9:00。

  地点: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一楼(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包括网络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向应聘人员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送短信或邮件告知审核结果及面试通知。

  3.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一楼(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短信或邮件通知。

  面试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包括网络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结合面试人数进行调整),面试形式为自我介绍和问答。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次日,由建工集团向应聘人员公布。依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国资委官网公布,一经公布不再递补。如入围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应聘,应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公告中对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布并注明自愿放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须在汕头市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体检等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有特殊情况的,可在硕士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出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体检结论。如医院未能按此标准出具体检结论的,而体检指标正常,可采取考生先承诺后补体检的方式,先行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入职前在我市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建工集团通过审查个人档案、发函调查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录用资格条件。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由建工集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国资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岗位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委人才发〔2023〕1号)、《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聘用全面推行“双聘制”的通知》(汕国资党委〔2021〕43号)执行。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聘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文件规定所发放的相关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文件规定所发放的相关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754-8280039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0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报名、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附件:1.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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