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粤组通〔2018〕58号),结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我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由隘子镇党委、隘子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本镇村(社区)任职。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主要负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般性工作事务,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统一拨付。任职期间每年一并纳入村级“两委”干部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六)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各村(社区)岗位优先从本村(社区)户籍或常住该村(社区)的人员中选聘;
(九)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始兴县隘子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地址:始兴县隘子镇隘子大街108号隘子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徐强
咨询电话:0751-3202132;17802082814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4年隘子镇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
3.《2024年隘子镇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自行下载填好后,用U盘拷贝电子版提交);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2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4,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
6.退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附件5,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携带完整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隘子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机试
本次考试由镇委组织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包括面试和机试两个环节(分别占比1:1)。
1.面试、机试对象
按照抽签顺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按每个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机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机试时间和地点
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
3.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机试采取实地操作电脑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机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办公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七、体检
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九、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相应村(社区)任职。任职期间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解除聘任关系。任职期间每年一并纳入村级“两委”干部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予以解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从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更优秀者且服从调剂人员中统筹补缺。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隘子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隘子镇公开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隘子镇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隘子镇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委托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