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广东省内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215室。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潮南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网址:http://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index)上公布。
四、面试考核
由潮南区教育局组织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潮南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由潮南区县教育局与招募对象签订《潮南区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3)。
八、上岗任教
由潮南区教育局于2024年9月秋季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本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九、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银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所在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形式,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十、履约管理
潮南区教育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服务期间,由潮南区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经费保障
(一)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职教中心校园内)
联系人:张滨,联系电话:0754-87790762
附件1: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xls
2: 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xlsx
3: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