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性150名。
(二)工作岗位:由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在直属单位(不含增城、花都、从化、番禺、黄埔、南沙交警大队)范围内安排。主要安排在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天河辖区,主要负责驾驶摩托车协助民警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处置警情等工作,入职后将统一开展摩托车驾驶资格培训。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2.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和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在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离职未满一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请于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19日16: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12),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逾期不接收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有: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
4.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5.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7月5日之后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打印);
6.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非必须提供材料)。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按招聘系统提示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下一环节的考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纵跳摸高,达到265厘米为合格,每人三次机会;2.立定跳远,达到2.05米为合格,每人三次机会;3.持续站立达到45分钟为合格,项目1、2、3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常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客观题)。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合格,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开考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2010〕382号)及公告中的身体要求执行。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约600元/人)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工作管理要求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
(一)工资福利
1.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金,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的,根据有关奖励办法发放相应奖金。
2.以岗位熟练程度、考核情况、工作能力、技能水平等为主要依据进行晋级晋升,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的层级工资。
3.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约8.7万元/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层级评定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2.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3.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4.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5.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6.职业培训。目前已建立了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管理职位晋升培训、专项教育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相结合的辅警培训体系,涵盖思想教育、行为规范、体能、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等多方面内容,将个人能力提升及职业生涯发展融入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7.服装及装备保障。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装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
(二)坚决杜绝替考、代考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在职应聘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现工作单位,因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者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不要轻信社会人员任何承诺,以免钱财被骗。
(六)应聘者在报名所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递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填写的个人履历须时间连贯,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本次招聘及录用情况公告将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各项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及时查阅。
(九)应聘人员如对招聘系统、报名信息填写等有疑问,可拨打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8:00);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0—8312899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