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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人武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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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7月5日18:00。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禅城区人武部办公楼二楼政治工作科,联系人:付干事,联系电话:见官网。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7月1日8:00—7月5日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禅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区人武部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将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报名,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禅城区人武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禅城区人武部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人武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人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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