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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武装部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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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武装部现面向社会招聘新闻宣传人员1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新闻宣传人员。主要是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协助处理日常业务等工作。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每人4.5万元/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工作和保密纪律;

(二)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写作能力强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五)能流利地用普通话与人交流,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和表达能力,且熟悉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从事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的;

5.招聘录用后工作不能满足2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日。

(二)报名地点和所需资料

曲江区马坝镇府前西路1号曲江区人民武装部。有意者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gqjmb2022@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751-6666829)

(三)选人形式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武装部根据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录用资格。经核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录用上岗,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

拟聘人员在韶关市内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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